1.单位车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

2.上海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

上海单位汽车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呢多少钱_上海行驶证丢失如何补办

一、办事所需资料

1、《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公车单位的被委托人签字,私车本人签字

2、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原件和复印件

3、属于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没收并拍卖,或者被仲裁机构依法仲裁裁决,或者被人民法院调解、裁定、判决机动车所有权转移时,原机动车所有人未向现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现机动车所有人在办理转移登记时,应当提交人民法院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执法部门出具的未得到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或者行驶证的证明原件

4、属于换领的,还应提供原机动车行驶证

5、属于遗失一部份的,还应提供剩余的全部部份机动车行驶证

6、属于车辆代理登记的,还应提供代理人明和机动车所有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原件

二、车管所办理流程

第一步:到车管所、交警分局、区(市)县交警大队取号后到受理窗口提交资料

第二步:到缴费窗口缴费相关费用

第三步:到牌证窗口领取行驶证

收费标准:行驶证: 10 元/本

三、办理时间

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办结

以上信息来源于:甘肃省公安厅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单位车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

上海市的机动车保有量还是很多的,根据规定机动车上路之前要办理行驶证的,有时候车主没注意导致行驶证遗失的,这样需要及时补办,最近有车主在咨询关于上海行驶证补办地点,下面太平洋汽车网小编整理资料给各位解答,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一、上海行驶证补办地点

车辆管理所受理窗口:

1、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

2、受理地点:

①车辆管理所一分所

受理地点:长宁区哈密路1330号

②车辆管理所二分所

受理地点:闵行区沁春路179号

③车辆管理所三分所

受理地点:浦东新区沪南公路2638号

各区(县)机动车管理窗口。

二、上海行驶证补办材料

机动车所有人明原件和复印件;

《机动车牌证申请表》(领取方式:车管所各分所、各区(县)交警支(大)队机动车管理窗口、公安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填表时请仔细阅读表格背面的填表说明),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

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收回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行驶证。

以上是太平洋汽车网小编关于上海行驶证补办地点的解答,一般是在当地的车管所办理的,需要的材料必须是提前准备好的,另外补办行驶证是收费工本费15元的,一般是当场就可以办理完毕的。如果大家有其他的汽车问题要咨询欢迎来到太平洋汽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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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行驶证丢了怎么补办

车辆行驶证丢了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办。车主需要携带原件和复印件、照片,还有驾驶证的遗失证明,到当地的车管所领取并填写申请书,交给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办理即可。

车子行驶证丢了这么补:

1、提供申请表,机动车所有人的明及复印件;

2、提交机动车来历证明,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

3、缴费后,等待补办完成即可。

行驶证补办流程是什么

1、领取并填写《机动车号牌换证换证申请表》证;

2、在业务窗口办理更换手续,领取验收单证;

3、在收费站交费后,领取行驶证证,车管所自受理之日起一日内补发并换发行驶证。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四十四条

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原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登记时,可以向车辆管理所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

申请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号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办理机动车迁出、共同所有人变更、转让登记或者注销登记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机动车所有人拥有原机动车且使用原号牌号码一年以上;

(三)涉及原机动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124号令)中第44条: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

一、上海行驶证补办怎么申请

1.到所属辖区交警支队车管所,驾驶证管理部门领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副表》;

2.提供数码照片;若无数码照片的,凭明拍摄码数照片;

3.填写《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

4.提交有关资料,到受理窗口办理补证手续;

5.委托代理的,当场填写《代理人登记表》;

6.交纳相关费用;

7.到发证窗口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二、上海行驶证补办办理条件

本市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因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需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

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办理补、换领机动车行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三、办理时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机动车所有人明原件;

2、《机动车牌证申请表》(受理窗口打印)单位车辆被委托人签字,个人车辆车主签字;

3、委托代理人办理,还应提交代理人明原件,以及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代理人在《机动车牌证申请表》上签字(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委托代办的,可不用出具纸质委托书);

4、一张机动车标准照片;(现场可提供免费拍照);

5、收回损坏的或者未灭失、丢失的行驶证;

6、对属于出租企业的使用性质为“出租”的车辆,办理补领机动车行驶证的,还需出租车所属单位在补领牌证《委托书》上注明“已核实车辆遗失牌证”等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灭失、丢失或者损毁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补领、换领。